許多人都響往能夠擁有更健康悠閒的生活,對於過度都市化的台灣來說,鄉居就成了最佳選擇。但是由於對法令的不熟悉,鄉居往往就只能是心中的夢,遲遲不能實現。


因此,特別在這裡為大家整理了實現鄉居生活的幾種途徑,希望對大家了解基本規定有所幫助。


首先,必須要說明的是,自從民國89年以後,政府放寬了農地的買賣的資格限制,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買賣農地、農舍,不再有任何限制,這也是下述幾種鄉居的途徑基礎。


1. 購買現成的農地農舍 - 只要農舍是合法興建的,購買現成的農地農舍當然是最快實現鄉居生活的途徑了。

2. 買塊農地 自建農舍 - 只要您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經結婚,買一塊大於756坪的農地,戶籍遷入農地所在縣市二年後,只要您名下沒有其他農舍,而且五年內都沒有取得過農舍建照,那您就可以申請蓋一棟自己心目中理想的農舍啦。(詳情請參閱內政部營建署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)

3. 買塊建地,自己蓋 - 對了,鄉下也是有建地的,那就是我們俗稱的丙建(丙種建築用地),只要您擁有一塊丙建,您就可以申請蓋一棟面積是丙建面積40%的農舍(建蔽率百分之四十),總樓板面積則可以達到丙建面積的120%(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)。


上述是絕對合法的三種途徑,下面要講的方法,不能說是違法,但是多少有些取巧,也是很多人追求鄉居的一種選擇。


1. 興建農業資材室 - 如果您持有的農地不足申請興建農舍的756坪,那麼興建農業資材室就會是您的一個選擇。不過,根據法規,資材室是不能有衛浴設施的,更不可以住人。如果有衛浴設施或是用來居住,不管有沒有申請,至少都算是違規使用了。(詳情請參閱農業資材室相關法規)

2. 無固定基礎設施 - 也就是說,如果您改裝一輛舊巴士,或是吊個貨櫃來農地放著,只要你沒有挖地基、灌水泥,只要不超過一層樓,面積不超過45平方公尺,室內裝潢得再豪華,也是可以的喔。


說到這,忍不住要抱怨一下,目前台灣鄉下的建物中,完全合法的比例其實非常非常低,大部分都存在各式各樣的違建或是違規使用;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,其實就是法規的本身。

一個好的法令,必須是合理規範而且易於遵守,而一旦違反,就應該嚴格執法,才能樹立法治的威信,所以必然是規範寬鬆,而執法嚴格。而台灣的種種農地法規,卻都與此原則背道而馳,規範嚴格,卻執法寬鬆;這不行,那不行,大家卻都違反,也不見得有事,這就造成了許多灰色地帶,也給政府利用法規謀私的空間。

 

歡迎光臨我們的官網:http://www.urfarm.com.tw/

或是聯繫我們的賞地專線:0905-081663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采菊東籬 的頭像
    采菊東籬

    采菊東籬

    采菊東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